这个辩论的论题在某些情景下是一个悖论。例如,你和一个与你相恋多年的女友终于走入婚姻殿堂。
多年的爱情长跑,其实感情基础已经早早准备充分,距离夫妻可能只是差了民政局的一个印章,一个小红本本而已。
那么,你们两个极大概率已经同床共枕,甚至同居已久了吧。
如果你的女友第一次是给了你,那么你的未来的妻子,对于你来说究竟是处女还是非处女呢?
从较广的时间轴上,可以认为她是处女。但是相对严格的判定方法,她不是处女。
但是对于很多男性的“处女情结”,这个情形应该不在引起不适的集合内。
好吧。。可能算是诡辩。。。233